为进一步加强对审判工作的服务保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性质及名额
(一)单位: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辖区11个基层法院。
(二)岗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
(三)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四)名额: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120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乐山法院2025年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即符合前述条件的2023年、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二)报名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8月12日至2007年8月12日期间出生)。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同等情况下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五)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六)其他不适宜从事法院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日18:00。
3.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请将填写好的《乐山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word版本(请下载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其他证明材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并命名为职位+编码+姓名,通过邮箱发送到招聘法院报名邮箱。
4.资格审查:由招聘法院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材料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材料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电话通知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考试当天现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在各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占总成绩的50%)
①时间:2025年8月30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
②地点:详见准考证。
③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文字写作。
2.面试(占总成绩的50%)
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
③内容: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特别说明:
①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一年,因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且考生愿意服从单位岗位安排的,在本次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②应聘考生是法律专业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C证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A证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地区法院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三)公布成绩
1.时间:另行通知。
2.排名规则:名次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四)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法院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和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培训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招聘法院党组同意后签订2年聘用合同,上岗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2年合同期满后,可择优续聘。
(二)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六、管理与待遇
(一)正式聘用期内月工资,按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核定标准执行。
(二)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乐山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833—2429493;咨询电话:0833—2429486。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833—2422710;咨询电话:0833—2422722。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833—3301598;咨询电话:0833—3302161。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833—3434025;咨询电话:0833—3447751。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833—6237562。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833—5567319;咨询电话:0833—5527277。
犍为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833-4258753;咨询电话:0833—4256053。
井研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833—3738150。
夹江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833—5680665;咨询电话:0833—5666417。
沐川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833—4608939;咨询电话:0833—4607665。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833—5250265;咨询电话:0833—5222332。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833—4511120;咨询电话:0833—4528007。
本公告由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招聘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特别提醒:
1.《乐山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后续招聘环节的相关信息均通过招聘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应聘人员时刻关注信息,因考生未看公告造成失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未委托任何其他机构代为报名,请应聘人员本人按要求报名。
3.请应聘人员保管好准考证,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8月14日
原文标题: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5年全市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663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