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内江市隆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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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内江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隆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隆昌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主要工作岗位

1.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人,其中男性16名,女性4名。

2.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维稳处突、街面巡逻、治安防范、交通管理、留置看护等工作任务。

二、待遇保障

1.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层级工资+岗位工资(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转正定级后正常履职并月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月平均工资不低于3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具体薪酬标准按照隆昌市公安局有关规定执行。

2.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保险、意外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2200元。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具有隆昌市常住户口(含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常住隆昌市人员。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道德品质操行好,具有忠诚、奉献、吃苦、担当精神,法纪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4.报考人员需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录取。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8月13日-2007年8月12日期间出生)。

6.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承受能力。

7.身心健康,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平足;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机关工作的疾病。

8.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4.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因民事、经济等纠纷诉讼尚未解决的;

8.有纹身或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

9.曾在内江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自行辞职不满1年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因违法犯罪正在接受侦查、起诉、审判而未结案的,以及司法部门正在调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诈骗、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11.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2.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22日工作日上班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此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隆昌市公安局融媒体中心(隆昌市古湖街道中心街169号,进公安局大门左侧附楼一楼玻璃门旁融媒体中心办公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获得学位的需提供学位证)、驾驶证、退役证、技能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考者如实填写《隆昌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在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因本人未领取准考证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与原用工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在正式聘用前,须解除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若未与原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者,一经发现,不予聘用。

(四)职位调整

职位报名人数与职位聘用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2: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隆昌市公安局根据报名情况可适当调剂招聘人数。调剂结果以通知的形式在隆昌市公安局公众号发布。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五、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本次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为参考。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加分政策:公安院校毕业生或退役士兵加2分;在公安院校或部队荣获嘉奖及以上奖励者加1分;在部队服役期间担任班长以上职务者加1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3分。笔试加分均为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名额2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消息。

(三)体能测试

1.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设定达标标准,体能测试不达标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项目:男生:50米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三项达标即为合格);女生:5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三项达标即为合格)。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符合优先招聘条件者优先,条件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还需满足:口齿清楚,非色盲,无残疾、驼背、明显鸡胸,面部无明显缺陷或疤痕,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以及无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疾病。

3.体检费用由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担。

4.尿检:体检合格人员还需参加公安局组织的尿检,检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录用人民警察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隆昌市公安局同意,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隆昌市公安局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聘用人员与隆昌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需参加集中培训和随岗培训并考核。培训或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情况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由隆昌市公安局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信息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考者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测、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或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4.本公告由隆昌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3916801

 

 

隆昌市公安局

2025年8月12日

 

 

原文标题:隆昌市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aF3qtKnVG9-O4EIGf2Ti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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