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人事、纪检、医疗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群工作部,由党群工作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及协调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人岗相适、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四)坚持学历和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34个岗位共68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用工性质详见《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与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职业道德好,爱岗敬业;
3.具备拟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年龄及专业等资格条件、能力要求;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
5.2025年高校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1.学历要求
报考1001—1031号、1034号岗位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1032-1033号岗位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的人员;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8.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公告将在盘江煤电集团医院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丁香人才平台(https://www.jobmd.cn)发布,根据岗位代码明确招聘流程:
1.岗位代码1001—1011号: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公示→录用;
2.岗位代码1012—1033号: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公示→录用;
3.岗位代码1034号: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操作考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公示→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5年8月7日起至8月15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进行。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信息,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确定报考岗位后,需下载并填写《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招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连同相关报名材料一并建立压缩包(命名方式:“报考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pjmdjtyygkzp2025@163.com,报名资料按如下顺序准备,并在资料右下角编好页码,便于资格复审。
(1)填写《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招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
(2)个人求职简历;
(3)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毕业证(附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扫描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在校成绩单、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5)招聘岗位要求的医(护)师(士)执业证、医(护)师(士)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扫描件(已通过考试未领证者,须提供成绩单或相关证明);
(6)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证件等。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2025年8月7日至8月15日期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照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短信反馈给考生。
2.资格复审。拟定于2025年8月18日至8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在医院知行楼5楼技能操作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复审材料按报名资料顺序要求准备。
复审时若报考人员本人不能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复审且报考岗位代码为1012-1034号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纳考试资料费100元/人(因考生个人原因弃考或误考,不予退费)。
经资格复审、现场确认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微信公众号、招聘考试交流群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的时间内,登录个人报名邮箱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环节
本次招聘根据岗位代码分类实施考试,具体如下:
1.笔试
(1)适用岗位:岗位代码1012-1034号(岗位代码1001-1011号无笔试)。
(2)考试形式:闭卷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3)合格标准:设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若某岗位所有考生均未达合格线,终止本次该岗位招聘。
2. 技能操作考试
(1)适用岗位:岗位代码1034号(护理岗位)。
(2)考试内容:护理技能操作,总分100分。
3.面试
(1)适用岗位:所有岗位(岗位代码1001-1011号岗位直接进入面试)。
(2)考核形式: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3)考核内容:重点考察专业能力、语言表达、沟通协调、人际关系处理等综合素质。
(4)入围规则
岗位代码1001—1011号:通过资格审查且参加面试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面试成绩需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环节;体检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入围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保留2位小数)确定,若末位出现同分者一并进入体检。
岗位代码1012—1033号: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保留2位小数),以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若参加考试人数<3:1,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岗位代码1034号:按“笔试成绩×30%+技能操作成绩×40%”计算第一阶段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依据第一阶段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数 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若不足3:1,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六、成绩计算与公示
1.总成绩计算
(1)岗位代码1001-1011号:面试成绩=评委评分合计÷评委人数(保留2位小数)。
(2)岗位代码1012-1033号: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保留2位小数)。
(3)岗位代码1034号: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操作成绩×40%+面试成绩×30%(保留2位小数)。
2.成绩并列处理规则
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以下优先级确定排名:
①学历层次:博士>硕士>本科(以报名时提供的最高学历为准);
②职称资格:高级>中级>初级>无职称(需提供有效证明);
③工作经历:三甲医院工作年限长者优先(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记录);
④笔试单项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适用于岗位代码1012-1033号);
⑤技能操作成绩:技能操作成绩高者优先(适用于岗位代码1034号)。
注:若通过以上条件仍无法确定排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评议决定。
3.成绩公示
(1)笔试、技能操作、面试成绩均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招聘考试交流群等渠道公布。
(2)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仅核对分数统计,不重新评分)。
(3)体检标准:按照盘江煤电集团医院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医院承担。
(4)递补规则
若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成绩需达到原合格分数线)。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背景调查
根据录用岗位情况对拟录用人员开展背景调查。拟录用人员须无违反党规党纪、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无国家规定的其他不能录用的情况。
八、拟录用人员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背景调查及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提交医院党委会议研究,最终确定录用人员。
九、公示与录用
1.公示
录用人员名单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招聘考试交流群等渠道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短时间内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录用
以电话、邮件通知方式告知被录用人员。
3.补录规则
在体检、考察、录用等环节,若出现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最多递补至第三名,若递补人员成绩低于原合格分数线,不再递补);若第三名无法进入下一环节,该岗位终止招聘。
十、正式录用与试岗考核
(一)报到
具体时间、地点根据考核工作安排进度适时通知。
(二)材料
提供所有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规培结业合格证明、从业资格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三)待遇
劳动用工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二金,按照盘江煤电集团医院相关制度执行;劳务派遣用工与劳务派遣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务派遣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
约定试用期并开展试用期考核,试用期岗位考核需经用人科室和主管部门双重考核。
(五)解聘
劳动用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用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予以退回劳务派遣用人单位。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等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
(二)报考人员需正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信畅通,招聘期间医院将按照报考人员填写的联系方式进行联系。报名人员因未读、误读电子邮件、信息或电话、手机短信联系不畅等原因,导致工作人员无法联系,报考人员未能参加本次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提交任何个人信息的行为均被视为本人自愿提供,并授权盘江煤电集团医院基于招聘目的处理该信息、负责保密及保管。
(四)本次招聘笔试由盘江煤电集团医院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命题和阅卷。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盘江煤电集团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公众、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58-2116297;咨询电话:0858-2116296;拨打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附件1: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与岗位表.xls
附件2: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3:盘江煤电集团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招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