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川组通〔2021〕32号)《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定向培养管理办法》(川组通〔2021〕46号)《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川人才办〔2021〕10号)精神,我县拟公开考核招聘签约服务我县的2025届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岗位条件的签约服务我县的2025届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考生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资格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
4.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公开考核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8月15日9:00—12:00。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小会议室(古蔺县彰德街道金兰大道865号)。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古蔺县公开考核招聘2025届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告1份。
4.签订的《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体检
(一)体检组织安排
1.体检人员的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的《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怀孕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待生育后补充检查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提交资料:怀孕缓检申请书、近一周内怀孕B超报告单,领取《体检通知书》时上交。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旧版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体检通知书》参加体检,并请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1张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2.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约为380元(代体检医院收,可微信支付,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收取,多退少补)。
3.体检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智能手环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前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得穿制服参加体检,女生不得穿连体衣裙参加体检,近视考生自备眼镜测试矫正视力,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5.体检过程中,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在体检未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医院,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6.体检时,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个人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五、公示及聘用
资格审查、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因资格审查、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未按要求报到上岗的,按《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定向培养管理办法》(川组通〔2021〕46号)规定的违约情形处理。
所有岗位招聘后,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各个招聘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公告由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0-7204288(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人才股)、0830-7211225(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
监督电话:0830-7377015
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6日
原文标题: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考核招聘2025届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content_102366

1.古蔺县公开考核招聘2025届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岗位要求表.xlsx
2.古蔺县公开考核招聘2025届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报名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