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5〕151号)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招募工作的通知》(川卫办人事便函〔2025〕10号)要求,巴中市巴州区2025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医疗卫生辅助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岗位及服务年限
(一)招募数量及岗位。本次计划招募2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巴中市巴州区2025年公开招募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服务期限。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服务时间为1年。
二、招募对象
应届医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脱贫户、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和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优先招募。
三、招募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自愿从事医疗卫生辅助岗相关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年龄截止到本次公开招募报名首日(2025年8月4日)。
四、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募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免交报名费。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4日上午9:00至2025年8月8日下午17:00。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报名(已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8月4日至8月9日下午17:00。报考者可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如因考生本人未完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及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8月19日至22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带本人照片的社保卡实体卡)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
本次招募采取笔试的方式,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考试范围参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笔试时间为2025年8月23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为0分或笔试违纪违规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募环节。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逾期不予受理。
(五)资格复审
1.依据招募岗位及招募人数,按照报考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按相关优先条件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再相同的,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入围人员。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将于2025年9月5日左右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的材料:
(1)《报名信息表》一份;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5)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6)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社保参保记录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凡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要求的,立即取消招募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募资格。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符合条件的可向体检组织单位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予以减免。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招募岗位已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选岗
由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健康局按分数高低排名组织拟招募人员选岗。
(八)公示
选岗后的拟招募人员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招募资格。
(九)签订服务协议
招募计划完成后,由用人单位及时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五、人员管理及薪酬保障
(一)人员管理和培养。用人单位负责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日常管理,要依法为招募人员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并报区卫生健康局备案。期满后用人单位对招募人员服务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鉴定。用人单位应加强招募人员的带教和培养,多措并举帮助其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二)待遇保障。医疗卫生辅助岗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约4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可根据本地经济水平适当浮动,所需资金由医疗卫生机构统筹解决。财政根据单位隶属关系,对同级医疗机构按2万元/人/年给予补助,对同级公共卫生机构按4万元/人/年给予补助。
(三)退出机制
1.自愿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双方协商后退出。
2.期满退出。服务协议到期,自动退出。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解除协议。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有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已经上岗的无条件解除合约。
七、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募工作的有关事项均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因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时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募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八、咨询电话
招引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27-5230271);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827-2131863)。
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健康局
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8日
原文标题: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健康局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公开招募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www.bzqzf.gov.cn/zwgk/jbxxgk/gsgg/11768356.html

巴中市巴州区2025年公开招募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