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5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已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现就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递补
1、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7月22-23日。具体岗位对应的复审时间如下表所示:
时间 |
第一组 |
第二组 |
7月22日(周二) |
整形与颌面外科医师 |
超声科医师 |
7月23日(周三) |
病案统计编码员 |
医保处物价专员 |
请各位考生尽量在规定时间段上午前来资格复审,为材料补充留足时间。
2、资格复审地点:江南院区科教楼1楼阶梯教室1、2(重庆市南岸区通江大道288号,科教楼1楼正门进入后右转或科教楼宽仁会议中心左侧小门进入)。如有疑问,请拨打023-63693888、62888369、62888203、62888039。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要求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提交复印件,不接受扫描打印件,同时原件验审):
考生必须按照报考岗位相关要求提供所有材料,若有缺失,则视为不符合资格复审要求,取消进入面试程序的资格;考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即使已被录用,也会相应取消录用资格。
(1)基础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开具渠道:境内毕业生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实名注册,打印带有二维码的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请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其中资格复审时,a.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读高校签章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加盖鲜章)及学籍认证(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的表)。
b.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应学历认证的,可提供国内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入学证明、所学专业及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的翻译材料。
c.应届毕业生最迟于2025年8月31日前向招聘方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关认证材料。
d.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应提供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的在校成绩单(加盖鲜章)或就读高校签章的证明材料。
③个人简历2份(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奖惩情况、从大学开始详细的工作学习经历,一页纸即可);
④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原件(公招公告附件4,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⑤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合格单、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放射技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书如有遗失请尽快通过官方渠道补办);
⑥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党员证或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鲜章);
⑦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⑤-⑦项岗位有要求的则提供,岗位没要求的可不提供)
(2)对工作经历有要求岗位的考生
必须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本次招聘各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①单位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医院等级证明(若岗位未要求可不提供)。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需写明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及岗位情况等;医院等级证明需明确医院评级时间。
②以下三种材料任选其中之一即可
a.劳动合同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b.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社保局公章且注明相应的养老保险缴纳单位,请选择“历年社保参保证明”打印)
c.工作期间工资发放单据(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工资流水(需加盖银行鲜章或银行专用电子章)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经考生签字确认,进入面试程序,我院将发放面试环节考生须知。
4、递补:
递补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和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为渝中院区新行政楼2楼201人事处一办公室(重庆市渝中区临江路76号康复楼后侧)。
递补人员视缺额情况按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3轮,具体时点视递补情况以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二、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方式按照岗位类型划分,甲类岗位面试环节为结构化面试,乙类岗位面试环节由专业实操和结构化面试组成,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医院官网的招聘专栏,并保持电话通畅,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咨询电话
023-63693888 罗老师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25年7月18日
原标题: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5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