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下半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公告( 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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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面向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开展公开招聘,本次招聘共设置52个岗位拟招聘5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条件要求。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8月15日(含)后出生,其他年龄阶段以此类推。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专项岗位,应聘人员须为在疆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至日期均为招聘考试报名第一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已在塔城地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或被开除(辞退)的;参加过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进入考察环节后放弃的;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5年下半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8月15日10:00—8月25日18:00

缴费时间:8月16日10:00—8月26日18:00

(二)笔试时间(笔试各科目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9月6日(星期六)上午

09:30—1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1:00—13:00《综合应用能力》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三、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部分岗位)、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登录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站,点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tczp2025.zhaopin.com)。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请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诚信承诺书并确认后,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因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等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

凡岗位有设置三级学科专业的,应聘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已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笔试前一周关注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www.xjtc.gov.cn),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

2.相关费用

本次考试费用共计95元,其中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合计80元,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笔试

1.考试科目和类别

考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合并为一套试卷。

2.考试要求

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试卷命制

笔试试卷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

4.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www.xjtc.gov.cn)公布笔试成绩,并合理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后续会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经甄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无效,并视情形予以违纪违规处理。

(三)资格审查

1.参加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按照《岗位表》(附件1)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入闱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以上的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成绩低于划定最低分数线的或笔试环节有缺考科目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对资格审查产生名额空缺的岗位,按照规定程序予以递补,无人员可递补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资格审查要求

面试入闱人员须持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报考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证明:

(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3)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及费用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费40元/人,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始前45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代表随机抽取考场顺序,本考场所有考生按抽取的考场号进入候考室,在对应考场参加面试。

(3)面试期间,对参加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电子手表等电子产品进入面试考场。

(4)候考室管理员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按顺序号参加面试,面试时只能向考官报参加面试的顺序号,不得泄漏个人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

(5)面试时,考生须提供《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予以退还。

(6)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7)面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含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或参加面试),出现名额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五)总成绩计算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共计2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1.综合管理类岗位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2.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计算。

(具体比例设置情况详见《岗位表》附件1)。

笔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也相同的,进行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附件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试行)》(附件4)等规定执行,对于其中无明确规定的,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3.对规定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体检医院安排当日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项目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非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考生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须在体检结果公示3-5日内向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可另行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5.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含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结果报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察应当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

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历届毕业生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考察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人员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档案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

对于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按照单位管理权限分别到地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未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

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并记入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3年之内禁止参加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环节安排

体检结果公示和考察环节具体事宜将在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www.xjtc.gov.cn)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登录查看。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后期发布公告或通知为准。考生应及时登录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www.xjtc.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

考生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若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正常接收通知、参加考试各环节的,后果均由考生承担。(若考生电话号码有变化,须在资格审查现场主动报备)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及邮箱

工作时间可拨打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政策咨询电话:0901-6239549

政策咨询邮箱:tcrsjsyk@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901-6223804

监督举报邮箱:tcrsjjck@sina.com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2-58703000转85503

以上电话若无人接听,可将姓名、基本信息和咨询问题发至邮箱,并留下联系方式,保持畅通,我们将安排人员及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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