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西南政法大学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西南政法大学位于著名历史文化名城、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重庆,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重点大学,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首批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教育部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
历经70余载的励精图治,学校秉承“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校训,坚持“教学立校、科研强校、人才兴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凝练出“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的西政精神,已形成以法学为主,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从本科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学校现有31个本科专业,23个本科专业获批省(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新闻学、行政管理、广播电视学、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产权、会计学、工商管理、审计学、传播学等11个本科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18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新闻传播学、国家安全学、纪检监察学),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律),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经济法学和诉讼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法学、新闻传播学、应用经济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工商管理学、国家安全学(交叉学科)、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与党内法规(交叉学科)、翻译(专业学位授权点)、审计(专业学位授权点)等12个学科为重庆市“十四五”重点学科,其中法学、国家安全学科入选第二轮重庆市一流学科。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入围A档学科。2018年,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获评A档。
学校获批教育部首批、重庆唯一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拥有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培育单位、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培育建设项目、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审计署等单位协同共建研究基地以及首批重庆市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首批重庆市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基地、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庆市新型智库、重庆市科普基地、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等53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学校司法鉴定中心是中西部唯一的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2018年至今,学校共获得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2300余项,其中获得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59项,国家级一般项目338项;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113项,位居全国同类高校前列;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58项,其中包括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等在内的国家级奖9项。
学校营建政治引领、分类评价、质量导向、激发活力的人才发展环境,完善平衡发展、保障有力的人力资源运行机制,构筑省部级人才汇集、国家级人才不断涌现的高层次人才聚集地,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专任教师队伍。近年来,我校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大幅增长,领军人才规模不断扩大,形成高品质人才发展生态。
学校现有沙坪坝校区、渝北校区和宝圣湖校区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共3000余亩。其中,渝北校区为本科及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沙坪坝校区为继续教育和干部培训基地,宝圣湖校区为科研和创新创业基地。2018年,学校与当地政府共建西政附属中学、西政附属小学和西政幼儿园,可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与生活服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本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1.报考A类岗位(教学科研岗,附件1“序号1-46”,后同)的境内高校2025年应届博士研究生(不含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情形)报考的,可放宽到2026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5年应届博士研究生报考的,须在2026年1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B类岗位(辅导员岗、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岗、其他专业技术岗及管理岗,附件1“序号47-60”,后同)的2025年应届博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5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报考的,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十级以上,均含专技十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按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并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学校将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网上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在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考核招聘附件1“岗位类型”栏标明有A类、B类两种岗位,以下分别为两类岗位的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1)报考A类岗位:2025年8月14日9:00起至2025年12月31日18:00止。
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核,报名截止前已考核招聘到相应人员的岗位,将不再接受报名。
(2)报考B类岗位:2025年8月14日9:00起至2025年9月10日18:00止。
2.报名方式
(1)拟报名应聘A类岗位(附件1“序号1-46”)的人员,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访问路径为:http://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绿色通道”)。
(2)拟报名应聘B类岗位(附件1“序号47-60”)的人员,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访问路径为:http://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入口”→“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报考人员应按网页提示上传相关材料,个人电子登记照片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每个附件控制在1M以内。报名应聘A类岗位(附件1“序号1-46”)的人员需下载并填报本公告附件3,并以Word格式上传到报名时要求的“上传材料——其他佐证材料”内。报名应聘B类岗位(附件1“序号47-60”)的人员,需下载并填报本公告附件4,并上传到报名时要求的“上传材料——其他佐证材料”内。
B类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是否需笔试以及笔试相关安排等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在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swupl.edu.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学校各二级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可在报名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同路径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可在报名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同路径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2025年9月12日18: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资格初审信息,经资格初审,报考B类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有关报考人员需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
报考A类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学校适时通知开展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竞争比未达到8:1的B类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竞争比达到8:1的B类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先参加笔试,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总成绩公式折算后)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选。B类岗位的资格复审在报名结束后开展,具体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按前述规则递补复审。若最后一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见附件5。报考人员属重庆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学校出具《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未按规定提供附件6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若因报考人员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考生方各类原因,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六、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部分B类岗位按前述规则需加试笔试),各岗位在面试前还需进行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试考核总成绩,但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参考。
(一)笔试(仅涉及B类岗位[附件1“序号47-6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达到8:1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专业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高等教育公共基础》,总分为100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高等教育、教师职业道德等相关内容,笔试考试范围详见附件7。应参加但未参加笔试的人员,不得进入该招聘岗位的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后续环节。笔试时间、地点、成绩公布等具体事项将在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根据笔试成绩(按总成绩公式折算后)从高到低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人选;某岗位正常参加笔试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不到3:1的,最低可按2:1开展资格复审和面试,其中,属于紧缺岗位的,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二)专业面试
1.A类岗位(附件1“序号1-46”)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学术水平、履职能力、教师综合素养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考核时间不低于30分钟。
2.B类岗位中辅导员岗(附件1“序号47”)专业面试采取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考核时间20-30分钟。
3.B类岗位中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岗(附件1“序号48”)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学术水平、专业基础知识、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考核时间20分钟。
4.B类岗位中其他专业技术岗及管理岗(附件1“序号49-60”)专业面试采取专业实操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应聘岗位匹配度等进行综合考量,考核时间20-30分钟,分值100分。
(三)综合面试
1.A类岗位(附件1“序号1-46”)综合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科研创新能力、适岗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考核时间不低于10分钟。
2.B类岗位(附件1“序号47-60”)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考核时间10-15分钟。
面试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职责与操作程序》等规定组织。因考生于面试当天弃考等原因导致有关招聘岗位竞争比进一步降低的,该招聘岗位名额不进一步递减,面试正常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各科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A类岗位及竞争比不足2:1开展面试的B类岗位面试人员,其任意一科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查实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四)考核总成绩计算
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分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阶段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A类岗位(附件1“序号1-46”岗位):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B类岗位(附件1“序号47-60”岗位):
组织笔试时,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30%;
不组织笔试时,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七、体检和考察
报考A类岗位(附件1“序号1-46”)的人员,学校将根据当批次招聘岗位名额,按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审核环节的人选。经学校审核通过且校内公示无异议者,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报考B类岗位(附件1“序号47-60”)的人员,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面试成绩,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二级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学校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组将查阅报考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报考人员说明相关理由。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缺额,A类岗位(附件1“序号1-46”)不再递补。B类岗位(附件1“序号47-60”),由学校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学校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且递补人员的各科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面试成绩,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确定递补人选。
八、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以及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拟聘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考人员,由学校提出拟聘申请,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并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考核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学校向聘用人员提供依据后,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的B类岗位(附件1“序号47-60”)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最低满3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违反约定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采取其他手段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学术成果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记录库,同时通报有关单位。报考人员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西南政法大学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复审报名资格、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于工作日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二)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
3.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教学科研人员应聘信息表
4.西南政法大学考核招聘非专任教师应聘信息表
5.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6.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7.笔试科目考试范围
原文链接: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sydw/sydwgkzp2024_490546/202508/t20250812_14897060.html

附件1 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