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结合工作实际,贵定县计划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5人。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考、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在贵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组(以下简称“县招聘工作组”)统一领导下,会同各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5人,具体岗位计划详见《贵定县2025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8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满足引才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1)尚未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届应届毕业生可报考符合条件岗位,但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专业范围参照高校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毕业证书记载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仅学位证书记载的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视为专业不符合要求)。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学位证书记载的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专业后面附有括号的,按照括号外的专业名称审核。毕业证书记载的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存在新旧对照关系的,新旧专业均符合要求。不在本简章专业参考目录,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外(港澳台)学历相近专业,经引才单位专家组认定,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以上的,可纳入报考范围。
(3)在符合岗位所需条件时,持第二学士学位的报考者,可使用其中任意一个专业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岗位。持“双学位”“辅修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只能使用毕业证书(而非学位证书)所记录的专业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岗位,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4)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2025届应届毕业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教师岗位,但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其余人员须在报名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和条件。
(5)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以县招聘工作组解释为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5.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未取得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6.截至2025年8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不符合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按照发布简章、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初评、资格复审、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人才引进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引进程序等信息通过贵定县人民政府网(www.guidi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9:00至8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495,按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①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一人同时报考多个岗位。
②报考人员应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提供真实、合法和有效的证件材料,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并取消其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③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名的,造成报名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④报名时间结束后,不再接收报名申请。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名的,视为报名失败。
2.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步开展,由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各引才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需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后续环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并追究相关初审工作人员责任。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的(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引才单位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工作组审核同意后予以修改。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过程,在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网上缴费
(1)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8月11日9:00至8月17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495缴纳100元考试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网上缴费结束后,根据报名初审合格且已缴费人数确定考核方式,若同一岗位已缴费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数比例在5:1及以内的,该岗位已缴费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同一岗位已缴费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数比例超过5:1的,由县招聘工作组组织初评,并根据初评成绩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
(3)网上缴费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整或取消计划。岗位计划数减少的,该岗位报考人员不得调整岗位。岗位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考生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因岗位计划取消,本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或无适合改报岗位的,由县招聘工作组给予退还报名费。改报岗位和申请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17:00。报名结束后,对调整、取消的岗位在网站进行公示。
(三)初评
1.同一岗位报名初审合格且已缴费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数比例超过5:1的岗位报考人员,须参加初评。
2.初评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初评结束后由县招聘工作组划定,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后续环节资格。
3.在达到初评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同一岗位初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参加初评人数与岗位计划数5:1比例(含5:1及以内)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出现初评成绩末位排名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环节。
4.初评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及相关事宜在贵定县人民政府网(www.guiding.gov.cn)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1.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为经报名审核合格直接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或经初评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
2.提交材料。考生须在规定资格复审时间段内到指定地点,按照如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贵定县2025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表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2份。报名信息表须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1份。
尚未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意见证明或学信网下载的学籍验证报告,其中报考教师岗位且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5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有以上情形的2025届应届毕业生须签署和提交承诺书(附件3)1份。
以国外(港澳台)学历报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及课程认证材料,其中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需提供其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5)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材料(附件4)1份。
(6)引才单位和岗位所需其他报名及证明材料。
3.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由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按照“谁初审、谁负责”原则,由引才单位对照简章及岗位表要求对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且审核无误的,资格复审工作人员须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向考生说明清楚。
(2)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解简章及岗位表内容,报考不符合条件岗位而导致资格取消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复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后续环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并追究相关初审工作人员责任。
(3)报考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提交双方身份证件及委托书。委托办理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视同本人真实意思,由此产生的责任纠纷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递补复审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初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引才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复审及递补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的,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计划。
5.资格复审及递补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贵定县人民政府网(www.guiding.gov.cn)另行通告。
(五)综合考核及总成绩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综合考核将根据岗位特点和需求实际,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开展。综合考核满分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后续环节资格。
2.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初评+综合考核”方式的成绩计算如下:
总成绩=初评成绩×40%+综合考核成绩×60%
(2)直接参加考核方式的成绩计算如下:
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100%
3.根据总成绩排名,按岗位计划数等额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综合考核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综合考核成绩仍相同的,由县招聘工作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4.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及相关事宜在贵定县人民政府网(www.guiding.gov.cn)另行通告。
(六)体检
1.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工作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有关规定执行。对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县招聘工作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果公布后,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报考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县招聘工作组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开展前放弃资格的,空缺岗位可按照该岗位考核成绩名次依次递补1次。体检开展后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引才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2.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有效,并核实是否存在本简章“不得报考情形”中所列任何一项的。
3.考察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环节不合格或放弃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3.公示期内被取消聘用或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引才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和聘用合同,一经聘用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2.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或放弃聘用所产生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五、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引进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如在报名、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中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宜
(一)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县招聘工作组发布的各项信息都将在贵定县人民政府网(www.guiding.gov.cn)进行公布,原则上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因报考人员未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对发生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引才单位和招聘工作组联系不上报考人员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本次人才引进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考试培训,不指定考试内容和教材,请报考人员仔细甄别虚假宣传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三)本次人才引进方案解释权归县招聘工作组,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由县招聘工作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4—5225332(贵定县教育局)
0854—5232849(贵定县卫生健康局)
0854—5233021(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组
2025年7月30日

附件1:贵定县2025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