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90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且未享受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报销50%的、国企下岗未享受过报销15%的。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详询居住地(户籍地)社区或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各项规定,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热心公益事业;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23日—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近期小2寸红底照片3张。以上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招聘岗位、报名地点、联系电话详见《磐石市2025年开发公益性岗位表(2号)》。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由各用人单位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着重考察政治素养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具体时间由各用人单位拟定,另行通知。
四、公示
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招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各用人单位与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协议。
六、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的管理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照用人单位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聘任、使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工作,凡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因健康原因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即行终止协议。用人单位应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二)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由招聘单位与所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协议一年一签,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计协议期限满三年自行终止(上岗时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磐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xxgk.panshi.gov.cn/gzbm/hbj_1/xxgkml/202507/t20250721_1277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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