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市域内教师资源,规范有序实施教师交流调整工作,按照《恩施市城区学校教师调配办法(试行)》《恩施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含新机制教师)交流调整工作方案》精神,现就恩施市2025年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恩施市在编在岗乡镇教师(不包括定向委培教师和边远乡镇定向招录教师)。
二、选聘条件
1.在同一学校连续工作3学年以上,其中新机制教师必须在农村工作满5学年以上;
2.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
3.持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下列人员不得参与交流调整: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未结案的;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2.未满首个服务期的新招聘教师;
3.小学和初中毕业班教师原则上不得申请交流调整;
4.现工作学校紧缺学科教师;
5.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选聘计划
详情见附件《恩施市2025年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学科岗位计划》。即日起各中心学校通知本辖区被推荐对象根据岗位计划填报岗位。填报截止时间2025年8月13日下午5:00。
填报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录入本人身份证号登录后填报相关岗位信息。

四、选调方式
采取笔试考试的方式,分学段学科进行测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不得选聘。
(一)笔试
时间: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地点:恩施市小渡船中学;
内容:综合知识30%,专业知识70%。
(二)定岗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计划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未选聘成功的岗位不再调剂。
五、报考注意事项
1.参与选聘对象以各中心学校报人事股的《恩施市2025年暑期教师交流轮岗申请汇总表》推荐对象为准。每名推荐对象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选聘成功的教师,不得放弃岗位,否则3年内不能再参与城区学校教师选聘。
2.参与选聘教师持有效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未按要求参加考试者视为自愿放弃。
3.参与选聘对象在选岗时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附件:恩施市2025年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学科岗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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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恩施市教育局
2025年8月12日
原公告:恩施市2025年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SugEQIajZWN9zUSdPBRNK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