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申论》公文写作技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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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之前的文章中,小编给大家总结了《申论》考试中常用的名言警句,今天小编继续给大家总结了公务员考试《申论》公文写作中不同文种的写作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函

(一)概念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函是一种平行文,不能用于上下级机关

(二)特点

1、行文方向的多样性

在行文方向上,函以平行为主,即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其中包括平行机关。

2、使用的广泛性

作为公务信件的函,任何一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均可使用。

3、写作灵活简便性

函的内容可以写大问题,也可以写小问题,开门见山,直接入题。

(三)写作方法

1、函头

函头通常使用只标识发文机关名称而不标“文件”二字的信函式格式,写明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其中文种要注明是函还是复函。

2、标题

包括事由和公文名称

3、主送机关

发文单位的不相隶属机关

4、正文

一般由函请(复)缘由、函请(复)事项和尾语三部分组成。

1)开头

发函的开头简述原因和目的,复函则以引述来函的日期、文号或标题为起首语。

2)事项

发函事项部分写告知、询问、商洽或请求的内容,事项要明确具体,语气要委婉恳切,提出要求应给对方留有余地,不要强人所难,有时可写出自己的看法、打算,以供对方选择参考;复函则针对来函提出的问题明确作答,切忌模棱两可,答非所问。

3)尾语

发函一般用“盼复”、“即请函复”、“请研究函复为盼”等作结;复函多用“特此函复”等结语,也可以不写尾语。值得注意的是,公函结语一般不用“此致敬礼”、“祝工作顺利”等祝颂语。

5、发文机关+日期

二、报告

(一)概念

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报告类型:例行报告、专题报告、综合报告

(二)特点

1、内容的汇报性

一切报告都是下级向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让上级机关掌握基本情况并及时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指导,所以,汇报性是“报告”的一个大特点。

2、语言的陈述性

因为报告具有汇报性,是向上级讲述做了什么工作,或工作是怎样做的,有什么情况、经验、体会,存在什么问题,今后有什么打算,对领导有什么意见、建议,所以行文上一般都使用叙述方法,即陈述其事,而不是像请示那样采用祈使、请求等法。

3、行文的单向性

报告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是为上级机关进行宏观领导提供依据, 一般不需要受文机关的批复, 属于单项行文。

4、成文的事后性

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 向上级机关作出汇报, 是事后或事中行文。

5、双向的沟通性

报告虽不需批复,却是下级机关以此取得上级机关的支持 指导的桥梁;同时上级机关也能通过报告获得信息, 了解下情, 报告成为上级机关决策指导和协调工作的依据。

(三)写作方法

1、标题

包括事由和公文名称,例如《XX市政府关于治理水质污染问题的报告》

2、主送机关

发文单位的直属上级领导机关

3、正文

包括开头、主体、结尾三部分。

1)开头

多使用导语式、提问式给个总概念或引起注意

2)主体

主要是报告的具体内容,一般包含基本情况、意见等

3)结尾

可展望、预测,亦可省略,但结语不能省,呈转报告的要写上“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参照执行。”

4、发文机关和日期

三、决定

(一)概念

决定是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的公文。决定具有全局性、指令性、规范性的特点

(二)类型

1、法规性决定

用于发布权力机关制定、修订或试行的法律文件以及由政府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如《XX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

2、指挥性决定

用于对某个问题、某种事项、某种行动进行决策性的指挥部署,如《XX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工业发展的决定》

3、奖惩性决定

用于表彰或处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如《关于表彰2009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4、变更性决定

用于变更机构人事安排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如《国务院关于撤销XX同志XX省省长职务的决定》

(三)写作方法

1、标题

决定的标题由发文机关(或通过决定的会议名称)、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如果是会议通过的决定,还应在标题的下方居中以括号注明批准、通过该决定的会议名称和通过的日期。

2、主送机关

决定的主动机关为应该知照的单位或群体。普发性的决定没有主送机关。

3、正文

一般包括决定依据、决定事项和执行要求三部分。

1)依据

要写明发布决定的背景、根据、目的或意义,行文要求简短明确。

2)决定事项

因决定种类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用于指挥工作的决定,这部分要写明工作任务、措施、方案、要求等,内容复杂时要用小标题或条款显示出层次来;用于批准事项的决定,这部分要表达出批准意见,如有必要,还可以对批准此事项的根据和意义予以阐述;用于表彰或惩戒的决定,这部分要写明表彰决定和项目,或处分决定和处罚方法。无论是哪一类的决定,决定事项都要写得准确具体,可行性强。

4、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

(四)注意事项

1、文种使用要正确

决定的内容要和“决定”文种相符,避免把“决定”与“命令”等公文文种相混淆,写作之前要用心体会,正确区分。

2、原因要简短明确

决定是制约性非常强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无条件执行。因此,行文时,对于做出决定的原因应写得简短明确,不可长篇大论,以示决定的强制性。

3、事项要具体可行

决定既然要求下级机关无条件执行,那么决定的事项就应该写得具体明确,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以利于下级机关遵照执行。

四、请示

(一)概念

请示是适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请示属于上行文。凡是本机关无权、无力决定和解决的事项可以向上级请示,而上级则应及时回复。

请示类型:请求指示的请示、请求批准的请示、请求批转的请示

(二)特点

1、一文一事

为了便于领导批复,请示行文必须一文一事。这就是说,每则请示只能要求上级批复一个事项,解决一个问题。

2、请批对应

一请示,一批复。没有请示就没有批复。请示所涉及的问题,一般较紧迫,没有批复,下级机关就无法工作。因此,下级机关应及时就有关问题向上级机关请示,上级机关应及时批复。

3、事前行文

请示应在问题发生或处理前行文,不可先斩后奏。

(三)写作方法

1、标题

请示的标题一般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县人民政府关于××××××的请示》;另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关于开展春节拥军优属工作的请示》。

2、主送机关

请示的主送机关是指负责受理和答复该文件的直属的上级机关。每件请示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请示。

3、正文

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语三部分组成。

1)开头

主要交代请示的缘由。它是请示事项能否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上级机关批复的根据。原因讲的客观、具体,理由讲的合理、充分、上级机关才好及时决断,予以有针对性的批复。

请示时应将理由陈述充分,提出的解决方案应具体,切实可行。请示的注意事项除其特点中所述之外,还应注意请示与报告的区别,切忌用报告代请示行文。

2)主体

主要说明请求事项。它是向上级机关提出的具体请求,也是陈述缘由的目的所在。这部分内容要单一,只宜请求一件事。另外请示事项要写的具体、明确、条项清楚,以便上级机关给予明确批复。

请求的内容若涉及其他部门或地区时,在正常情况下应事先进行协商,必要时还可联合行文,如有关方面意见不一致,应如实在请示中反映出来;另外请求拨款的应附预算表;请求批准规章制度的,应附规章制度的内容;请示处理问题的,本单位应先明确表态。正式印发请示送上级机关时,应在文头注明签发人姓名。

3)结语

应另起段,习惯用语一般有“当否,请批示”,“妥否,请批复”,“以上请示,请予审批”或“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研究执行”等。

4、落款

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内容。标题写明发文机关的,这里可不再署名,但需加盖单位公章。

5、附注

使用“请示”这一文种时,应出具附注。写法是,在成文时间下一行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注明发文机关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五、批复

(一)概念

批复,是指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它是机关应用写作活动中的一种常用公务文书。

(二)特点

1、行文具有被动性

批复的写作以下级的请示为前提,它是专门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先有上报的请示,后有下发的批复,一来一往,被动行文,一文一批复,请示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批复就答复什么问题。

2、内容具有针对性

批复要针对请示事项表明是否同意或是否可行的态度,批复事项必须针对请示内容来答复,而不能另找与请示内容不相关的话题。因此批复的内容必须明确、简洁,以利下级机关贯彻执行。

3、效用的权威性

批复表示的是上级机关的结论性意见,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的答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得违背,批复的效用在这方面类似命令、决定,带有很强的权威性。

4、态度的明确性

批复的内容要具体明确,不能有模棱两可的语言,使得请示单位不知道如何处理。

(三)写作方法

1、标题

标题的写法最常见的是完全式的标题,即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在事由中一般将下级机关及请示的事由和问题写进去;还有一种完全式的标题是【发文机关 + 表态词 + 请示事项 +文种】,这种较为简明、全面和常用。也有的批复只写事和文种。

2、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一般只有一个,是报送请示的下级机关。其位置同一般行政公文,写于标题之下,正文之前,左起顶格。

批复不能越级行文, 当所请示的机关不能答复下级机关的问题而需要向更上一级机关转报"请示"时, 更上一级机关所作批复的主机关不应是原请示机关, 而是"转报机关"。

如果批复的内容同时涉及其它的机关和单位,则要采用抄送的形式送达。

3、正文:包括批复引语、批复意见和批复要求三部分。

1)批复引语

点出批复对象,一般称收到某文,或某文收悉。要写明是对于何时、何号、关于何事的请示的答复,时间和文号可省略。

2)批复意见

针对请示中提出的问题所作的答复和指示,意思要明确,语气要适当,什么同意,什么不同意,为什么某些条款不同意,注意事项等都要写清楚。

3)批复要求

是从上级机关的角度提出的一些补充性意见,或是表明希望、提出号召。撰写时,不管同意与否,批复意见必须十分清楚明白、态度明朗,如果同意可写要求,不同意亦可提供其他解决办法。也可以单独算做结尾。

4、落款

这部分写在批复正文右下方, 署成文日期并加盖公章, 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撰写批复要慎重及时,根据现行政策法令及办事准则,及时给予答复。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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