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优化药品和耗材集采有关举措,强调要加强药品和耗材集采政策评估,总结经验、补齐短板,推动集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下一步,国家将支持医药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加强对药品和耗材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质量监管,扎实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让人民群众用药放心安心。
药品和医用耗材实施国家集中采购,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医改政策,理应全面贯彻落实,这项政策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
首先,减轻患者经济负担。“量价挂钩,以量换价”的集采政策,让药品和医疗耗材的价格大幅降低,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价格下降也使得医保费用空间得到空出,从而让更多的新药纳入医保目录,让老百姓用得起、买得到。
其次,规范医疗市场秩序。药品和医疗耗材国家集中采购,砍掉中间环节,杜绝“中间商赚差价”,消除药品流通领域乱象,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同时,集采也规避了利益输送,避免一些部门从中渔利,层层加码,最后让患者埋单的乱象产生。
再次,促进行业转型升级。集采制度会淘汰掉那些产能低效、成本过高的相关企业,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加大科研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助推医药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轨道。
集采制度还在探索完善阶段,因此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些挑战:一是在压缩成本的前提下,药品的质量是否能得到保证;二是仿制药的疗效和原研药相比是否存在过大的差距;三是集采政策下,一些医疗机构采用“一刀切”策略,药品是否能够满足患者的多样性需求。
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集采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我认为可以做好以下措施:
第一,完善质量监管。相关部门通过加强临床数据收集、完善质量监督机制等方式,进一步保障集采药品的质量;在前置开展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基础上,持续对集采中选药品开展真实世界研究,加强监管,杜绝牺牲质量换价格;与此同时,还要避免单纯以价格为导向的采购模式,防止企业为降低成本而忽视质量。
第二,深化“三医”协同。进一步深化医保、医疗和医药等三方面协同:医保部门应优化报量和动态调整机制,实时反馈供需信息;医疗机构结合临床实际,满足特殊患者个性化需求,避免“一刀切”地限制原研药;医药企业应加大科研投入,开发更多满足患者需求的高质量产品。
第三,赋能科技力量。进一步探索科技赋能,搭建数字化平台,实现需求申报、招标、合同管理、履约跟踪等电子化操作,减少人工操作,提高透明度和工作效率;推行“智慧溯源”模式,对中选企业实现全覆盖检查,提高检查的精度。
